通知
二期周转房各住户:
二期周转房从2014年8月份分配至今,已有部分住户装修完毕,并经学院有关部门实施验收并退还装修保证金。根据二期周转房装饰装修暂行管理办法规定:“2015年6月30日前,逾期未装修完毕,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,同时所产生的装修垃圾由个人清运”。为了加强生活园区二期周转房的管理,特要求如下:
1、请装修完毕的住户,及时到生活园区三楼物业办公室办理验收手续。
2、正在装修的住户,一定要合理安排装修时间,在规定装修时间内完成装修和验收。
3、一期调二期住房的住户,要求在2015年6月15日前,将一期周转房退还学院。未按规定时间退房的住户,由本部门领导负责谈话催办。
4、在6月30日前仍未退房的住户,每延长一天,根据市场房租行情,扣房租100元。
5、凡影响生活园区住房再分配的住户,根据学院责任追究制,将给予党纪、政纪处分。